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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中国(北京)国际妇女儿童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关于组团参加2009年中国(北京)国际妇女儿童产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
  为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全面展示60年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搭建拉动内需、促进妇女儿童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 2009年11月19日至22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将举办“2009年中国(北京)国际妇女儿童产业博览会”。主办单位为北京市妇联、北京市贸促会,全国妇联为指导单位。
  本届博览会将围绕“推动妇女发展、关注儿童成长”的主题,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展现中国妇女儿童产业在文化创意、科技研发、女性创业等方面取得的成果,推动妇女儿童相关产业安全、有序、稳步发展,促进经济增长,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本届博览会主要包括展览、论坛、体验活动、推介活动、时尚表演、网上展示等内容。为全面展示妇女姐妹的精湛技艺,挖掘手工艺品的市场潜力,展示妇联组织在推进妇女创业就业方面取得的成绩,在展览部分拟开设各地妇联手工艺品展示展卖专区。
  多年来,各地妇联为促进妇女创业就业,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妇女手工编织和工艺品制作等活动,取得明显实效。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为协助做好“2009年中国(北京)国际妇女儿童产业博览会”的部分组织工作,展示妇女创业就业成果,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妇联在自愿参加的原则下,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协调动员生产妇女儿童产品企业和妇女手工艺品协会(组织、实体)参加博览会。具体相关事宜及报名方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全国妇联
  主办单位:北京市妇联、北京市贸促会
  二、展会内容
  1、展会规模
  本次展览会分4个展区、9大类别,总规模达到15000多平米
  2、展示内容
  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成果; 女性创业项目;女性健康;女性时尚;儿童教育;儿童玩具;儿童食品;家居用品;母婴用品等展示板块;
  3、展示形式
  实物、模型、图片、多媒体、现场表演、现场体验等多种形式相结合。
  三、参展原则
  本次展会采取自愿申请和组团办展相结合的办法,以省为单位参展。遵守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规定,展品不得出现仿冒、侵权等情况。展示推广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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