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0〕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掌握我国中医事业发展基本现状,科学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中医药资源,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
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的需求,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在全国开展中医基本现状调查。为此,我局制定了《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见附件1),该方案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请各地根据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本次调查工作,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由卫生部副部长、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同志任组长的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具体组成人员及职责分工见附件2)。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并将人员名单及其职责于2010年5月28日前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精心谋划部署
各地要认真按照《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工作要求,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请各省(区、市)于2010年5月31日前将本省(区、市)的调查实施方案报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各省(区、市)在确保完成好本次调查的前提下,可以在现有调查方案基础上适当增加调查指标。增加的调查指标应在调查启动前报送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加强人员培训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于2010年5月下旬举办省级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班(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各地要按照调查工作要求,逐级做好培训工作,使调查工作人员了解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范围和指标含义,掌握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方法。
四、确保时间进度
各地要根据本次调查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科学规划工作流程,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在2010年6月30日前完成本省(区、市)调查数据的填写、审核和上报。
五、保证数据质量
各地要切实按照调查方案确定的调查质量控制要求,认真做好调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重点核查调查对象填报的完整性、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录入数据的准确性。
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对各省(区、市)的调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调查实施中遇有问题,请与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张峘宇,联系电话:010-65930773,传真:010-65930669。
有关技术问题,请与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组(湖北中医药大学信息工程学院)联系。联系人:杨海丰,联系电话:027-68889207,传真:027-68890154,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基本现状调查组织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3、国家统计局关于同意制发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的函(略)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1
中医基本现状调查方案
为做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制定本方案。
本次调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制定调查方案,各省(区、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一、调查目标
(一)了解中医医疗服务资源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资源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
(二)了解中医医疗服务提供情况,分析中医医疗服务提供能力及资源利用水平。
(三)了解中医医疗机构运营状况,分析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及补偿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了解中医医疗机构的主要特色和优势,分析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探讨有利于中医医疗机构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有效途径和政策措施。
(五)了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现状及中医药继续教育情况,分析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需求及继续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
(六)了解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基础条件、人力资源、经费投入和成果转化等情况,分析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资源投入及产出现状,探讨加强中医临床科研能力建设的政策措施。
(七)了解中医药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考察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程度,分析有关政策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产生的影响,研究提出促进相关政策贯彻落实的措施。
二、调查内容
(一)中医医疗服务资源状况:医疗机构中医药有关科室、房屋、人员、床位、特色设备等配置状况。
(二)中医药服务提供情况: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量、服务质量、中医各临床科室服务情况。
(三)中医医疗机构运营情况:中医医疗机构资产状况、负债情况、业务收入与支出情况、政府补助情况、人才引进情况等。
(四)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情况:医疗机构中医重点专科、优势病种、特色疗法,特色优势服务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益状况等。
(五)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医疗机构中医药从业人员数及其结构状况、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医疗机构对中医药从业人员的需求情况。
(六)医疗机构中医药科研基本情况:中医药科研基础设施设备、人员队伍、科研经费、成果转化和应用情况等。
(七)中医药发展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省级以下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状况、各级政府对中医药事业经费投入状况、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中有关中医药政策的落实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
(一)县级以上地方中医药管理部门;
(二)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医院、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卫生院、村卫生室);
(四)门诊部(综合门诊部、中医门诊部、中西医结合门诊部、民族医门诊部、专科门诊部);
(五)中医类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民族医诊所)。
四、调查方法
调查采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由调查对象自我填写。
对于医疗机构,由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并负责调查表的收集、核查以及调查数据的录入和提交。
五、调查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开展和调查的质量,必须对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并贯穿于调查全过程。
(一)调查方案设计和论证
调查方案设计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围绕调查目的对调查指标进行认真筛选和清晰解释。对调查方案进行反复、多方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及专家的意见。调查方案设计完成后组织开展预调查,检验其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
(二)预调查
各省(区、市)在开展正式调查前,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预调查,进一步熟悉调查内容、调查工作流程、调查组织与管理,积累调查实施经验。
(三)调查对象清查
各省(区、市)在开展正式调查前,按照属地化原则,由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属于本次调查范围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包括省级、地市级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进行全面清查,将医疗机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行政区划代码、经济类型代码、医疗机构类别代码、机构分类管理代码、设置/主办单位代码、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法定代表人、执业地点、联系电话、填表类型-表号等登记造册后,报送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
(四)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和填表人员等。
2、通过培训,使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和填表人员等了解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范围和指标含义,掌握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办法及其要求。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省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质量核查人员和培训师资的培训;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地市级和县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和质量核查人员的培训;地市级或县级负责调查填表人员的培训。
(五)数据核查
1、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调查质量核查人员对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提交的调查表逐份审核,对录入的调查数据逐条校对。
2、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查本辖区内各县(区、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各县(区、市)调查对象总数的5%,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所属医疗机构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
3、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核查本辖区内各地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各地(市)调查对象总数的5%,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所属医疗机构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
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核查各省(区、市)上报的调查表总数与应调查对象总数的一致性;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调查对象,复核录入数据与填报数据的一致性;对本级所属医疗机构填报的调查表进行审核。
六、数据处理及上报
(一)数据录入
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的录入软件,对调查数据进行录入。
数据录入应采取两遍录入的方式,以保证数据录入质量。
(二)数据上报
调查数据由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通过数据采集网络平台逐级在线上报。
各省(区、市)调查数据应于2010年6月30日前报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七、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本次调查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一组织,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本次调查实施的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并组织分析调查数据、起草调查总报告、开展专题研究。
2、各省级和地市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的领导、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资料验收、技术指导和咨询等工作。
3、县级中医药管理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对调查表进行收集、核查,并组织调查数据的录入和上报。
(二)实施步骤
1、调查启动阶段(5月底前)
(1)召开全国中医基本现状调查启动会议,全面部署调查工作;
(2)举办省级调查工作人员培训班;
(3)完成相关技术文件的制定和服务技术措施。
2、调查实施阶段(6月底前)
(1)各省(区、市)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调查实施方案;
(2)各省(区、市)组织调查对象清查;
(3)各省(区、市)建立数据采集网络平台;
(4)各省(区、市)召开调查启动会,开展省级培训;
(5)各省(区、市)正式实施调查,各县(区、市)组织本辖区调查对象填报调查表,逐级审核、验收、汇总、上报调查数据;
(6)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督导。
3、调查数据汇总与统计分析阶段(8月底前)
(1)各省(区、市)统计、分析调查数据,起草本省(区、市)调查报告;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统计、分析各省(区、市)报送的调查数据。
4、调查总报告起草阶段(11月底前)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汇总各省(区、市)调查报告;
(2)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成立调查总报告起草小组,起草调查总报告,并组织开展专题研究。
八、调查表
中医医院调查表
(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
表 号:中医调查1表
制表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9]57号
有效期至:2010年6月30日
组织机构代码 □□□□□□□□-□
组织机构名称(签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基本情况
1.1 机构属性代码
1.1.1 经济类型代码 □□*
1.1.2 卫生机构类别代码 □□□□*
1.1.3 机构分类管理代码 □*
1.1.4 行政区划代码 □□□□□□*
1.1.5 设置/主办单位代码 □*
1卫生行政部门 2其他行政部门 3企业 4事业单位 5社会团体 6其他社会组织 7个人
1.1.6 政府办卫生机构隶属关系代码(注:社会举办医院和私营医院请选“9 其他”) □*
1中央属 2省(自治区、直辖市)属 3省辖市(地区、州、直辖市区)属
4县级市(省辖市区)属 5县(旗)属 6街道属 7镇属 8乡属 9其他
1.2 基本信息
1.2.1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2 注册资金(万元) □□□□□□
1.2.3 单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4 邮政编码 □□□□□□*
1.2.5 医院办公室电话 □□□□□(区号)-□□□□□□□□*
1.2.6 单位成立时间 □□□□年□□月
1.2.7 医院等级
1.2.7.1 级(1一级;2二级;3三级;9未定级) □*
1.2.7.2 等(1特等;2甲等;3乙等;4合格;9 未定) □*
1.2.8.1 是否医疗保险定点机构(Y-是,N-否) □*
1.2.8.2 是否新农合定点机构(Y-是,N-否) □*
1.2.9 是否120急救网络覆盖医院(Y-是,N-否) □*
1.2.10 是否使用医院信息系统(Y-是,N-否;下同) □
1.2.10.1 其中:财务管理系统 □ 1.2.10.2 医生工作站 □
1.2.10.3 护士工作站 □ 1.2.10.4 药品管理系统 □
1.2.10.5 病案统计系统 □
1.2.11 是否有医院信息化专职管理人员(Y-是,N-否) □
1.2.12 是否有医院病案统计专职技术人员(Y-是,N-否) □
(注:中医调查1-7表中标记星号指标均来源于全国卫生资源与医疗服务调查制度〔2009〕56号)
2人员情况(人)
2.1 编制人数 □□□□*
2.2 在岗职工数 □□□□*
2.2.1 卫生技术人员 □□□□*
2.2.1.1 执业结构
2.2.1.1.1 执业医师 □□□□*
2.2.1.1.1.1 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2.1.1.1.1.1 其中:中医执业医师 □□□□
2.2.1.1.1.1.2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
2.2.1.1.1.1.3 民族医执业医师 □□□□
2.2.1.1.1.2 其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2.2.1.1.2 执业助理医师 □□□□*
2.2.1.1.2.1 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
2.2.1.1.2.1.1 其中:中医执业助理医师 □□□□
2.2.1.1.2.1.2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
2.2.1.1.2.1.3 民族医执业助理医师 □□□□
2.2.1.1.2.2 其中: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
2.2.1.1.3 注册护士 □□□□*
2.2.1.1.3.1 其中:具有中医护理学相关专业学历的护理人员 □□□□
2.2.1.1.3.2 系统接受中医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的护理人员 □□□□
2.2.1.1.4 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
2.2.1.1.4.1 其中: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
2.2.1.1.5 见习医师 □□□□*
2.2.1.1.5.1 其中:中医 □□□□*
2.2.1.2 学历结构
2.2.1.2.1 博士 □□□□
2.2.1.2.1.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2.2 硕士 □□□□
2.2.1.2.2.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2.3 本科 □□□□
2.2.1.2.3.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2.4 大专 □□□□
2.2.1.2.4.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2.5 中专 □□□□
2.2.1.2.5.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3 职称结构
2.2.1.3.1 高级职称 □□□□
2.2.1.3.1.1 其中:中医主任(副主任)医(药、护)师 □□□□
2.2.1.3.2 中级职称 □□□□
2.2.1.3.2.1 其中:中医主治(主管)医(药、护)师 □□□□
2.2.1.3.3 初级职称 □□□□
2.2.1.3.3.1 其中:中医医(药、护)师(士) □□□□
2.2.1.4年龄结构
2.2.1.4.1 25 岁及以下 □□□□
2.2.1.4.1.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4.2 26-45 岁 □□□□
2.2.1.4.2.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4.3 46-55 岁 □□□□
2.2.1.4.3.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4.4 56-60 岁 □□□□
2.2.1.4.4.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4.5 60 岁以上 □□□□
2.2.1.4.5.1 其中:中医(药)专业 □□□□
2.2.1.5 2006至2009 年新进卫生技术人员 □□□□
2.2.1.5.1 其中:中医专业 □□□
2.2.1.5.2 中药专业 □□□
2.2.1.5.3 西医专业 □□□
2.2.1.5.4 西药专业 □□□
2.2.1.5.5 其他专业 □□□
2.2.2 在职职工参保情况
2.2.2.1 参加养老保险人数 □□□□
2.2.2.2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 □□□□
2.3 中医药人才需求
2.3.1 未来五年本机构拟新进中医药人员总数 □□□
2.3.1.1 学历需求
2.3.1.1.1 其中:博士 □□□
2.3.1.1.2 硕士 □□□
2.3.1.1.3 本科 □□□
2.3.1.1.4 大专 □□□
2.3.1.1.5 中专 □□□
2.3.1.2 专业需求
2.3.1.2.1 其中:中医类专业 □□□
2.3.1.2.2 中药类专业 □□□
2.3.1.2.3 中医护理类专业 □□□
2.3.1.2.4 其他专业 □□□
3床位情况
3.1 编制床位(张) □□□□*
3.2 实有床位(张) □□□□*
3.3.1 实际开放总床日数 □□□□□□□*
3.3.2 实际占用总床日数 □□□□□□□*
3.3.3 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 □□□□□□□*
4房屋及基本建设情况
4.1 医院总占地面积(平方米) □□□□□□□
4.2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
4.2.1 其中: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 □□□□□□□*
4.2.1.1 内:危房面积(平方米) □□□□□□*
4.3 租房面积(平方米) □□□□□□□*
4.3.1 其中:业务用房面积(平方米) □□□□□□□*
4.4 现用主体建筑建成时间(年份) □□□□
4.4.1 最近一次主体建筑改建完成时间(年份) □□□□
5设备情况
5.1 医疗设备总值(千元) □□□□□□□□
5.1.1 其中:中医特色诊疗设备总值(千元) □□□□□□□
5.2 上报医用设备(台/套/辆)
5.2.1 800MA及以上医用X线诊断机(不含DSA) □□
5.2.2 500MA-750MA 医用X线诊断机 □□
5.2.3 医用磁共振成像设备(核磁)□□
5.2.4 彩色脉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5.2.5 B型超声诊断仪 □□
5.2.6 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
5.2.7 危重病人监护系统 □□
5.2.8 医学影像存档传输系统 □□
5.2.9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5.2.10 血液酸碱气体分析仪 □□
5.2.11 人工肾透析装置 □□
5.2.12 救护车 □□
5.2.13 其他 □□
5.3 中医特色诊疗设备(台)
5.3.1 针刺手法针疗仪 □□
5.3.2 阿是超声波治疗仪 □□
5.3.3 玉玄针法治疗仪 □□
5.3.4 多功能艾灸仪 □□
5.3.5 远红外按摩理疗床 □□
5.3.6 智能通络治疗仪 □□
5.3.7 经络导平治疗仪 □□
5.3.8 特定电磁波治疗仪 □□
5.3.9 光电治疗仪 □□
5.3.10 微波治疗仪 □□
5.3.11 足疗仪 □□
5.3.12 电子经络治疗仪 □□
5.3.13 骨质疏松治疗康复系统 □□
5.3.14 电脑三维多功能牵引装置 □□
5.3.15 三维多功能腰椎牵引床 □□
5.3.16 多功能椎间盘复位机 □□
5.3.17 电脑骨伤治疗仪 □□
5.3.18 电脑骨伤愈合仪 □□
5.3.19 软组织伤痛治疗仪 □□
5.3.20 免疫治疗系统 □□
5.3.21 射频(针刺)肿瘤治疗仪 □□
5.3.22 体腔热灌注治疗机 □□
5.3.23 肛肠综合治疗仪 □□
5.3.24 智能肛周熏洗治疗仪 □□
5.3.25 医用多功能吸注套扎器 □□
5.3.26 结肠透析机 □□
5.3.27 医用智能汽疗仪 □□
5.3.28 超声雾化熏洗仪 □□
5.3.29 熏蒸床 □□
5.3.30 智能型中药熏蒸汽控治疗仪 □□
5.3.31 腿浴治疗器 □□
5.3.32 其他(1万元以上) □□
6收入和支出情况(千元)
6.1 总收入 □□□□□□□*
6.1.1 财政补助收入 □□□□□□*
6.1.1.1 其中:基本支出补助(经常性补助) □□□□□□*
6.1.1.2 项目支出补助(专项补助) □□□□□□*
6.1.2 上级补助收入 □□□□□□*
6.1.3 医疗收入 □□□□□□*
6.1.3.1 其中:门诊收入 □□□□□□*
6.1.3.1.1 内:中医治疗收入 □□□□□□
6.1.3.2 住院收入 □□□□□□*
6.1.3.2.1 内:中医治疗收入 □□□□□□
6.1.4 药品收入 □□□□□□*
6.1.4.1 其中:门诊收入 □□□□□□*
6.1.4.1.1 内:西药收入 □□□□□□*
6.1.4.1.2 中药收入 □□□□□□*
6.1.4.1.2.1 内:中药饮片收入 □□□□□□
6.1.4.1.2.2 中成药收入 □□□□□□
6.1.4.1.2.3 中药制剂收入 □□□□□□
6.1.4.2 住院收入 □□□□□□*
6.1.4.2.1 内:西药收入 □□□□□□*
6.1.4.2.2 中药收入 □□□□□□*
6.1.4.2.2.1 内:中药饮片收入 □□□□□□
6.1.4.2.2.2 中成药收入 □□□□□□
6.1.4.2.2.3 中药制剂收入 □□□□□□
6.1.5 其他收入 □□□□□□*
6.2 总支出 □□□□□□□*
6.2.1 其中:医疗支出 □□□□□□*
6.2.2 药品支出 □□□□□□*
6.2.2.1 内:西药费 □□□□□□*
6.2.2.2 中药费 □□□□□□*
6.2.2.2.1 内:中药饮片支出 □□□□□□
6.2.2.2.2 中成药支出 □□□□□□
6.2.2.2.3中药制剂支出 □□□□□□
6.2.3 人员支出 □□□□□□*
6.2.4 离退休费 □□□□□□*
7资产与负债情况(千元)
7.1 总资产 □□□□□□□□*
7.1.1 流动资产 □□□□□□□*
7.1.2 对外资产 □□□□□□*
7.1.3 固定资产 □□□□□□□□*
7.1.4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 □□□□□□*
7.2 负债与净资产 □□□□□□□□*
7.2.1 负债 □□□□□□*
7.2.1.1 其中:长期负债 □□□□□□*
7.2.2 净资产 □□□□□□□□*
7.2.2.1 其中:事业基金 □□□□□□□□*
7.2.2.2 固定基金 □□□□□□□□*
7.2.2.3 专用基金 □□□□□□□□*
8医疗服务情况
8.1 总诊疗人次数 □□□□□□□□*
8.1.1 其中:门诊人次数 □□□□□□□□*
8.1.1.1 内:中医专家门诊人次数 □□□□□□□□
8.1.2 急诊人次数 □□□□□□*
8.1.3 家庭卫生服务人次数 □□□□□□*
8.2 健康检查人次数 □□□□□□□□*
8.3 入院人数 □□□□□□□*
8.4 出院人数 □□□□□□□*
8.4.1 其中:治愈人数 □□□□□□*
8.4.2 好转人数 □□□□□□*
8.4.3 未愈人数 □□□□□*
8.4.4 死亡人数 □□□□*
8.4.5 其他人数 □□□□□*
8.5 急诊抢救总人次数 □□□□□*
8.5.1 其中:抢救成功人次数 □□□□□*
8.6 住院危重病人抢救人次数 □□□□□*
8.6.1 其中:抢救成功人次数 □□□□□*
8.7.1 入院与出院诊断符合人数 □□□□□□□*
8.7.2 入院与出院诊断不符合人数 □□□□□*
8.8 住院病人手术人次数 □□□□□□*
8.8.1 其中:住院病人手术前后诊断符合人次数 □□□□□□*
8.8.2 住院病人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合人次数 □□□□□*
8.9 总处方数(仅统计2009年12月的处方量,下同) □□□□□□□□
8.9.1 中药饮片处方数 □□□□□□□□
8.9.2 中成药处方(包括含中成药的处方)数 □□□□□□□□
9中医各科床位及服务情况
科室名称
| A门急诊人次数
| B实有床位(张)
| C出院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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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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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外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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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妇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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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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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皮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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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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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耳鼻咽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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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口腔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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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肿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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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骨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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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肛肠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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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2老年病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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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3针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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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推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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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5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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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急诊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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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预防保健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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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ICU病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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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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