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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印发《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印发《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已经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四日

  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要求,切实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残联机关政风建设,经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研究,现就有关要求作如下规定:

  一、认真执行会议审批制度。机关各部门原则按照业务领域每年“一次会议、一个培训班”制定全年会议及培训班计划,经理事会审批后严格执行。不得举办未经批准的会议,不得扩大会议规模、增加与会人数,延长会期、突破经费预算。不得在风景名胜地开会,不得借会议组织旅游。

  二、从严控制以中国残联及机关部门、所属单位名义召开全国性会议。从严控制全国性表彰、达标、评比等活动。部门召开会议、举办活动,要求各地省级残联副理事长以上负责人出席,必须报中国残联理事会主要领导审批。

  三、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提倡少开会、开短会、讲短话。不开无准备、无实际内容之会,不开可开可不开之会。能用发文和通知形式部署的工作、解决的问题就不开会。认真做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工作,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提高执行力。

  四、精简文件和发文。严格控制以中国残联文件发文,减少各类不必要的发文。加强公文规范化管理,写短文,发短文,防止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加强中国残联网站和内网建设,推行内网办公,减少纸质文件数量。精简简报,提高刊物质量,办好综合性简报,减少部门及专题性简报。

  五、中国残联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参加企业和社会上举办的具商业性质的庆典、仪式、论坛等活动,不出席地方举办的与残疾人事业无关的公务活动,不为这类活动题词、发贺信、贺电。如确实需要的,要按程序报理事会批准。

  六、中国残联领导到地方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等,地方残联可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或办公室负责人接送站,切实减轻地方和基层负担,轻车简从,不搞超标准接待。

  七、中国残联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安排一定时间,深入基层,深入困难地区和困难残疾人,深入调研研究,帮助基层研究解决工作问题。

  八、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洁从政,严格自律,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中国残联机关各部门加强政风建设措施
办公厅加强政风建设的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廉政会议精神,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落实《中国残联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的补充规定》的要求,结合办公厅工作实际,制定并执行以下措施:

  一、精简会议数量

  办公厅严格执行“一会一班”制度。加强对各部门申报年度会议、培训班的初审。严格按照中国残联有关规定,对各部门申报的年度会议、培训班规模、人数、会期等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关部门进行调整后再上报,日常协助会领导作好落实检查工作。由部门主办的会议需地方残联副理事长参加的,须报中国残联分管副理事长并理事长审批。由办公厅主办或承办的会议,能合并召开的不再分别召开,在开好会议的同时,重点作好贯彻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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