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表彰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优秀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中青联发[2010]7号 2010年1月13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要求,动员引导广大青年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苦练岗位技能,积极创新创造,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去年9月启动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按照大赛组委会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竞赛规程,共组织100多万青工参与竞赛活动,促使一大批青年技能人才脱颖而出。
2009年12月26日至29日,大赛决赛在辽宁省沈阳市举行,29支省级代表队的209名选手参加了涂装工、汽车修理工和多媒体作品制作员3个职业(工种)的比赛。经过激烈角逐,辽宁代表队获得团体成绩第一名,授予“振兴杯”优秀集体称号;山东等9个代表队分获团体成绩第2至10名,授予“优胜杯”优秀集体称号;北京、天津等39家省级团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10个参赛企业组织有力、成绩突出,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来自山东代表队的张念利和辽宁代表队的丁佳金、张海英分别夺得涂装工、汽车修理工和多媒体作品制作员的第一名。按照《关于举办第五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09﹞8号),在本次大赛中获各职业(工种)前5名的选手,直接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由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青年岗位能手”称号,并在“全国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评选中享有优先权。获各职业(工种)第6至20名的选手,直接晋升高级工职业资格,对已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晋升技师职业资格。获奖选手晋升的职业资格证书和相关手续由选手所在地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团组织协助办理。
希望全国各级团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不断深化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大力提高青年职业技能水平,以适应各行各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希望全国广大青年职工向受表彰的同志学习,立足新起点,创造新业绩,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