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项目不得推荐
1.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争议并正处于诉讼、仲裁或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程序中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推荐。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等,在未获得主管行政机关批准之前不推荐。
3.2009年度进入国家奖励评审程序但未授奖的项目,不能以相关项目技术内容推荐。
4.项目候选人中如有非中国公民的(香港、澳门、台湾公民除外),该候选人不推荐。
5.项目候选人超出规定人数的,不推荐。
6.国家安全与国防类(专用)、涉密项目和软课题项目不推荐。
(四)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提交纸质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见附件1)。
三、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委托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接收申报材料。请于2009年12月20日前将推荐书电子版材料及书面材料3套(其中原件2套),项目简要情况表(见附件2)20套报送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科普类项目需附4套科普作品。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人才工作处
联 系 人:陈黄韦华 杨彩虹
联系方式:010-68578091
[email protected]
(二)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中心科技人才服务处
联 系 人:杨 帆 张玮琳
联系电话:010-62126641 010-62189355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100081)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附件:1.回避专家申请表
2.项目简要情况表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1
回避专家申请表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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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回避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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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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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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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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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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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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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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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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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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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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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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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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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避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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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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