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损、销毁等应当有规范的制度和记录。
(五)已建立医院信息系统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电子药品信息管理系统,药品存量应当与一级库建立电子网络传递联系,加强药品成本核算和账务管理制度。
(六)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所用药品应当做到每月清点,账物相符,如有不符应当及时查明原因。
(七)注射器和注射针头等物料的领用、管理应当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和参照药品请领、验收管理办法实施,并应当与药品分开存放。
九、电子信息系统调配静脉用药规程
(一)电子信息系统静脉用药调配流程:
1.由医师按照《
处方管理办法》和《
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有关规定,负责将患者处方或用药医嘱分组录入电脑;
2.将静脉输液医嘱直接传递至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3.经药师审核处方或用药医嘱的适宜性后,自动生成输液标签及备份输液标签或采用电子处方信息系统记录,上述标签或记录均应当有各道工序操作人员的信息。
(二)建立电子药品信息管理系统。处方或用药医嘱打印成输液标签,并在完成调配操作流程后,自动减去处方组成药品在二级库所存药品数量,做到账物相符,并自动形成药品月收支结存报表。
十、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人员更衣操作规程
(一)进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更衣规程。进出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应当更换该中心(室)工作服、工作鞋并戴发帽。非本中心(室)人员未经中心(室)负责人同意,不得进入。
(二)进入十万级洁净区规程(一更):
1.换下普通工作服和工作鞋,按六步手清洁消毒法消毒手并烘干;
2.穿好指定服装并戴好发帽、口罩。
(三)进入万级洁净区规程(二更):
1.更换洁净区专用鞋、洁净隔离服;
2.手消毒,戴一次性手套。
(四)离开洁净区规程:
1.临时外出:在二更室脱下洁净隔离服及帽子、口罩整齐放置,一次性手套丢入污物桶内;在一更室应当更换工作服和工作鞋;
2.重新进入洁净区时,必须按以上更衣规定程序进入洁净区;
3.当日调配结束时,脱下的洁净区专用鞋、洁净隔离服进行常规消毒,每周至少清洗2次;一次性口罩、手套一并丢入污物桶。
十一、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清洁、消毒操作规程
(一)地面消毒剂的选择与制备:
1.次氯酸钠,为5%的强碱性溶液,用于地面消毒为1%溶液,本溶液须在使用前新鲜配制,处理/分装高浓度5%次氯酸钠溶液时,必须戴厚口罩和防护手套;
2.季铵类阳离子表面活性剂,有腐蚀性;禁与肥皂水及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联合使用,应当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3.甲酚皂溶液,有腐蚀性,用于地面消毒为5%溶液, 应当在使用前新鲜配制。
(二)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清洁与卫生管理其他规定:
1.各操作室不得存放与该室工作性质无关的物品,不准在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用餐或放置食物;
2.每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清场,各种废弃物必须每天及时处理。
(三)非洁净区的清洁、消毒操作程序:
1.每日工作结束后,用专用拖把擦洗地面,用常水擦拭工作台、凳椅、门框及门把手、塑料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