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关于开展2010年春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0年4月8日 办建管[2010]71号)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保证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根据《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水建管[2008]54号)确定的“春查秋会”制度和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国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目的
2010年是中央提出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最后一年,通过检查,了解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各地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检查范围
列入专项规划的6240个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及列入东部小型规划的1116个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组织实施情况,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及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验收,水管体制改革,历次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特别要围绕年底前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的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质量与安全等情况,检查是否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验收计划等。具体检查内容详见《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检查大纲》(附件2)。
检查工作要特别注意三个环节:一是对省级政府及水利部门组织实施情况,要重点检查是否制定了全省年内全面完成除险加固任务的工作方案,责任制履行是否到位,工作机制和措施是否有效,工作安排是否已逐项落实。二是对开工晚、进度滞后的大中型项目,要重点检查工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的进度计划安排是否合理,能否在年底全面完成。三是对项目数量多的县(市),要重点检查中小型项目的总体进展情况,工作机制是否有效,措施是否得力,是否逐库制定了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否均能满足目标任务要求,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
四、检查方式和组织形式
本次检查由部建设与管理司会同规划计划司、财务司负责组织,由各司局按照《水利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方案》确定的部内司局包省(区、市)和各流域机构包片的对口指导监督检查机制分工(详见附件1),会同有关单位和流域机构组成检查组,负责对对口省(区、市)的具体检查工作。为减轻基层负担,司局检查和各流域机构检查结合进行。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一)召开座谈会。一是与省厅座谈,了解全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组织开展情况,责任制、工作机制落实情况。二是召集项目多、任务重的5~8个县的政府负责人和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中座谈,了解规划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度及验收计划安排情况,动态监控情况,资金筹措及到位情况,以及采取的措施和主要做法。三是召开5~6个项目(含大、中、小型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重点了解进度计划的编制与落实、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
(二)现场检查。选取项目多、任务重的2~3个县,抽取5~6个项目,通过对进度滞后的项目、项目数量多的县(市)进行现场检查,摸清年底全面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采取的措施。
(三)查阅资料。包括安全鉴定与设计文件,施工进度及质量、监理、资金使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验收、体制改革等相关资料。重点检查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方案、督促检查措施、未完工项目的实施方案是否合理等。
五、时间安排
(一)2010年4月上旬,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检查大纲进行项目自查,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填写《××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同时按照要求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填写《××省专项规划内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汇总表》,并确定参加座谈会的县、项目建设单位及其具体人员。
(二)2010年4月中、下旬,水利部检查组分赴各省进行检查,填写现场检查项目的《××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现场检查完成后,及时编写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督导意见,于5月5日前交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2010年5月5日~25日,部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检查总结报告,并分别下达各省检查督导意见。
六、检查成果
各省(区、市)编写总结报告,并填写《××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和《××省专项规划内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汇总表》。
部各检查组编写检查报告,提出检查督导意见和建议,并填写现场检查项目的《××项目除险加固情况检查表》。
七、有关要求
对本次专项检查,各地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专项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按要求做好自查和各项准备工作。各牵头司局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流域机构和有关单位要选派业务能力强、作风严谨、身体健康的同志参加检查。各检查组要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廉洁自律,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确保本次检查取得预期成效。
附件:1、水利部各有关单位检查分工表
2、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检查大纲
附件1:
水利部各有关单位检查分工表
序号
| 牵头司局
| 检查省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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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办公厅
| 浙江(含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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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划计划司
| 安徽、河南、河北、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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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政策法规司
| 广东、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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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资源司
| 甘肃、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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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财务司
| 黑龙江、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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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人事司
| 辽宁(含大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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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国际合作与科技司
| 天津、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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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设与管理司
| 西藏、内蒙、湖南、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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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水土保持司
| 山西、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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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农村水利司
| 宁夏、山东(含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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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安全监督司
| 新疆、新疆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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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机关党委
| 福建(含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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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国家防汛抗旱
总指挥部办公室
| 江苏、湖北、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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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监察局
| 贵州、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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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检查大纲
一、检查目的
2010年是中央提出3年内完成全国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最后一年,通过检查,了解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进展情况,发现工程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地方加强领导,周密组织,落实责任,确保3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检查范围
列入专项规划的6240个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以及列入东部小型规划的1116个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组织实施情况,前期工作,建设管理,地方配套资金到位及资金使用情况,工程建设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工程验收,水管体制改革,历次检查、稽察督导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特别要围绕年底前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目标任务的要求,重点检查工程建设进度、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质量与安全等情况,检查是否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制定了验收计划等。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一)组织实施情况
各级地方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专项规划情况。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组织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是否有效,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是否落实,有关人员责任是否明确,履行职责是否到位。
(二)前期工作
前期工作质量情况。项目决策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用已完建设内容作为新建项目虚假申报的问题;初步设计深度与质量是否满足要求,加固措施与工程造价是否合理,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履行程序。
(三)建设管理
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组建方式是否规范,人员素质和数量是否满足建设管理需要,内部机构和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责任是否落实管理是否到位。
2、招标投标制:招投标方式和程序是否规范,中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有无要挟、暗示投标人行为,有无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有无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
3、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是否按合同规定配备了足够的监理人员,监理单位资质及监理人员资格是否满足规定,监理工作是否到位
4、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规定,现场项目部机构设置、技术人员素质和数量、施工设备是否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责任是否落实,现场管理是否到位,施工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的问题。
(四)资金筹措与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中央投资是否能及时下达到项目法人;省、市、县三级地方配套资金落实及实际到位情况。
2、资金使用:工程投资完成情况。中央投资资金是否实行了专账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有无挤占、挪用、套取等违规使用建设资金,有无大额提取现金、白条或虚假发票入账等问题,有无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
(五)工程建设进度
专项规划项目总体进展情况。是否逐库制定实施方案,建设进度是否按计划落实,是否明确了主体工程完工、全面完工和验收等时间节点以及验收责任单位。主体工作能否在汛前基本完成,确保安全度汛,能否在年底全部完成;全省能否确保三年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六)工程质量与安全
1、工程质量:项目政府质量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施工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问题,工程施工质量是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是否发生质量事故,以及相应的处理情况。
2、安全生产:项目政府安全监督工作是否到位;是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是否发生安全事故,以及相应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