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测土配方施肥补贴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中央直属垦区农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因素分配法,2005年、2006年、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场)补贴资金额度一般为16万元至50万元,除100个技术普及示范创建县(场)外,其他项目县(场)不得超过45万元;2008年、2009年启动的项目县(场、单位)补贴资金额度一般为30万元至65万元,根据任务量和工作情况区别对待。各省(区、市)根据项目县(场、单位)耕地面积、农作物种植面积、项目执行情况和工作实际等,按照奖惩结合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县(场、单位)管理和资金调控,结合绩效考评和工作机制创新,根据本省(区、市)项目县平均补贴额度上下适当调整,科学测算和分配补贴资金,报农业部和财政部备案。全省(区、市)申报的补贴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分配的补贴资金总额。

  五、资金补贴环节

  2008年和2009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采样测试、田间试验、示范展示、配方制定、施肥指导、数据库建立、地力评价、技术培训和组织管理等环节补贴。其中数据处理与技术培训设备、应用软件购置等仪器设备的补贴不超过10万元。

  2005年、2006年和2007年启动的项目县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施肥指导服务、田间试验、示范展示、技术培训、土样采集与分析、配方制定、农户施肥情况监测等补贴,不得用于仪器设备购置。

  六、技术路线及工作要点

  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重点是巩固科学施肥理念,强化技术推广,深化测土服务,建立完善科学施肥技术体系,建立健全专业化、社会化服务体系。

  (一)续建项目县(场、单位)。主要按照《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的要求,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五个环节开展十一项工作,完成相关的《测土配方施肥数据管理系统》的计算机数据录入汇总工作。

  1.野外调查。在整理收集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在采集土样的同时,组织进行项目实施区取样地块农户施肥情况和土壤立地条件调查,建立农户测土档案,实行跟踪服务,掌握项目区基本农田土壤立地条件与施肥管理水平。

  2.采样测试。在项目实施区域内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土样采集点并采集土样,根据需要采集植株样和水样。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化验,为制定配方和田间试验提供基础数据。续建项目县按照推广面积,在上年取样的基础上,同比增加土样采集点密度。各项目单位选择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对测土配方施肥效果进行跟踪监测调查。每县每年为100个以上农户开展个性化测土服务。免费接受农民主动送样测试,满足农民个性化测土服务需求。每县每年采集分析耕层土样500个以上。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