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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谭东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追授谭东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公安局:

  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新局面,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英雄模范人物。谭东同志就是其中的优秀代表。

  谭东,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四川遂宁人,中共党员,1999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大专学历,三级警督,生前任四川省大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预防处理中队民警。谭东同志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常年坚守在海拔3000多米、工作条件极为艰险的西岭雪山,将全部的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公安事业。他始终坚持战斗在公安交通管理第一线,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吃苦耐劳、无私奉献,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作出了积极贡献。他情系百姓、一心为民,满腔热情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多次冒着生命危险抢救危难群众,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2008年12月29日晚,他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奋不顾身跳入冰冷刺骨的河水中将落水司机抢救上岸,自己却因着凉患上了重感冒,在身体严重不适的情况下,仍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直至生命的最后一刻。2009年1月5日,谭东同志因感冒和过度劳累,不幸突发病毒性心肌炎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年仅45岁。

  谭东同志的英勇事迹, 充分体现了“忠诚可靠、秉公执法、英勇善战、纪律严明、无私奉献”的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是广大公安民警学习的榜样。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决定,追授谭东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要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谭东同志先进事迹的热潮,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和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切实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谱写人民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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