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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北京代表处变更为韩国交易所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北京代表处变更为韩国交易所北京代表处的批复
(证监函[2009]34号)
韩国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拟将“韩国证券期货交易所北京代表处”名称变更为“韩国交易所北京代表处”的申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
境外证券交易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44号)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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