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要加大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加强源头维权、社会化维权和实事化维权,重点跟进正在制定或修改的法律法规并积极反映妇女儿童的利益诉求,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政策出台后注重调研对妇女儿童的影响,配合人大开展
妇女权益保障法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基础性工作并争取尽早列入国家立法计划。不断完善妇女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推进基层“妇女儿童维权岗”、城乡社区一站式妇女维权服务站(点)等阵地建设,力争县以上全部开通维权热线,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服务。进一步加大妇联信访工作力度,及时发现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配合党和政府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妇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妇联“五五”普法经验,针对妇女儿童实际制定“六五”普法规划,以贫困偏远地区妇女儿童为重点,深入宣传
妇女权益保障法和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国家反拐行动计划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行动,推动严厉查处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件,坚决抨击卖淫嫖娼等不法行为,为妇女儿童创造安全的生活成长环境。
三要以推进“两癌”检查试点为重点推动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配合卫生部门推进农村妇女“两癌”检查试点项目实施工作,注重宣传普及,强化组织协调,加强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探索普惠广大农村妇女的妇科病免费检查长效机制。关注失业失地妇女、低收入妇女、单亲贫困母亲、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儿童、病残妇女儿童等群体的实际困难,积极争取政策保障和社会援助,深化妇女儿童慈善公益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关爱活动,努力为弱势妇女儿童排忧解难。
四、切实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重要责任,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的优势和作用。坚持把维权与维稳相结合,把宣传教育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相结合,协助党和政府进一步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层基础工作。
一要进一步加强妇女思想道德建设。以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重点,着力创新开展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的手段和方法,引导妇女自觉做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社会稳定的促进者和实践者。深入开展符合妇女和家庭特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国防教育,深化“迎世博、迎亚运、讲文明、树新风”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大力促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凝聚团结一心、共创和谐的力量。抓住“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0周年的重要契机,掀起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新高潮,举办一系列纪念活动,开设一批宣传专栏,推出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妇女典型。发挥信息直报点作用,完善妇女舆情收集与反馈机制,加强妇联报刊出版单位和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加强与妇女相关的网络言论的监测和引导,打造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绿色通道,营造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