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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部分省份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抽样调查方案》和《全国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的通知

  填表说明:1.条形识别码号数字:与个案调查表、采血管上条形识别码一致。2.血清标本编号:须与现场调查方案中的要求一致。3.血清状况:血清应注明两部分 ①血清量不足够1.8ml,儿童不足1ml;②溶血。4.家长姓名:儿童(<15岁)填写。5.运输状况: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本运输未冷冻或(冷藏)。

  现场登记日期:      日 现场登记人    ;实验登记日期:      日 实验登记人    

  附件2
全国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
快速血清学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及时了解我国人群甲型H1N1流感病毒感染状况,为评估、研判疫情发展趋势提供信息支持。
  二、调查地区
  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三、调查时间
  此次血清学调查工作共开展4次,时间分别为:2010年1月10日前;2010年1月20日-28日;2010年2月20日-28日;2010年3月20日-28日。
  四、调查内容和方法
  (一)调查对象。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取400人,分0-5岁、6-17岁、18-55岁和56岁及以上4个年龄组。18-55岁组调查160人,其他3个年龄组每组调查80人。
  (二)标本采集和检测。
  1.采血对象来源。
  每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1-2家儿童医院和1-2家综合医院,在门诊检验室采集患者或体检者静脉血用于其他项目检测的同时,采集1ml血液标本用于本项调查。0-5岁、6-17岁、18-55岁和56岁及以上4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调查80人。
  选择一家采供血机构,调查80人,采集献血人员1ml血液标本。每省开展调查的机构要尽量固定。
  表1 不同调查机构各年龄组分配的样本量

年龄组

儿童医院

综合医院

采供血机构

0-5岁

80人

-

-

6-17岁

60人

20人

-

18-55岁

-

80人

80人

56岁及以上

-

80人

-



  注意事项:在医院开展的调查,医务人员、住院病人不作为调查对象。
  2.采血程序。
  (1)开展本调查的医院或采供血机构的专业人员负责采集血液标本(采血管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提供)。每个采血对象至少采集1ml血(至少可分离到0.5ml血清)。
  (2)采血同时填写《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调查血清标本采集和检测结果登记表》(见附表)。
  3.标本处理。
  将分离后的血清分成2份,1份用于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实验室检测,另1份(不少于100ul)送国家流感中心进行质量控制。
  4.实验室检测。
  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用血凝抑制(HI)试验方法进行抗体检测。检测方法参见《全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实施方案》,HI抗体滴度≥1:40可判为阳性。
  检测结果填入《甲型H1N1流感感染状况调查血清标本采集和检测结果登记表》,并录入excel表格。
  开展HI试验所需抗原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毒病所国家流感中心统一提供。
  国家流感中心将于1个月内将随机抽取的质控标本检测结果反馈给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调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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