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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通知


  注: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承诺书。

  表7
化妆品许可批件(备案凭证)
补发申请表

  产品中文名称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表 说 明

  1.本申请表可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使用。
  网址:HTTP://WWW.SFDA.GOV.CN
  2.本表申报内容及所有申报资料均须打印。
  3.本表申报内容应完整、清楚、不得涂改。
  4.填写此表前,请认真阅读有关法规及申报材料要求。
  5.表中所有项目均指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部批准的卫生许可批件中载明的相应内容。
  6.申报时应同时提交与纸质申请表数据一致的电子表格。

产品名称

补发原因

□ 破损        □ 遗失

生产企业

名   称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

名  称

地  址

传  真

邮 编

联系电话

联系人

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

有 效 期

截至   年  月  日

批准文号

有 效 期

截至   年  月  日

 

所附资料清单

□ 1、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补发申请表

□ 2、破损的,应提交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原件

□ 3、遗失的,应提交省级以上(含省级)报刊刊载的遗失声明原件,遗失补发申请应在刊载遗失声明之日起20日后及时提出

□ 4、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以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保证书

本产品生产企业保证:本申请表中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和原件一致,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检测该产品得到的数据,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生产企业(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诺 书

 

本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理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关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申报化妆品行政许可,对申报资料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要求。我单位对所申报的内容和所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诺提交的申报资料均真实、合法,复印件和原件一致,所附资料中的数据均为研究和检测该产品得到的数据,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如有不实之处,我单位愿负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代理申报的,应提交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承诺书。

  表8
  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纠错申请表

原受理号

 

产品名称

中文名称

 

外文名称

 

批准(备案)文号

 

生产企业或在华申报

责任单位名称

 

联 系 人

 

电  话

 
 

许可批件(备案凭证)问题:

         

 

许可批件(备案凭证)修改要求:

      

   

                         

生产企业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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