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名单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型农民培训联系点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09〕28号)要求,各地推荐了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以下简称联系点)名单。经过联系点指导小组研究和我部审核,北京市大兴区等61个县(市、区)确定为“教育部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联系点”,现予公布(名单附后)。为切实做好联系点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规划。根据各联系点县(市、区)人民政府的意向书,联系点县(市、区)政府要加强培育新型农民工作的统筹力度,建立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县(市)长为副组长,教育、劳动、农业、科技、民政、文化、扶贫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制定新型农民培养培训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每年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计划列入县(市、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作为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2.明确主要任务。各联系点要努力创造不同地区培育新型农民成功模式和经验。要在深化改革、整合资源、创新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健全职业培训网络、完善经费保障体系等方面有所突破,促进各地广泛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使教育更好地为改善民生服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服务。
3.完善管理制度。通过制度创新建立健全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使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制度规范、管理有序、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奖惩严明。
4.协调运行机制。在县(市、区)新型农民培训工作领导机构统筹协调下,各相关部门建立起分工合作、优势互补、协调一致的新型农民培训工作运行机制,共同完成各项培训工作任务。
5.健全培训网络。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办)、村三级职成教育培训网络。整合资源,办好县(市、区)职(成)教中心,充分发挥其网络龙头作用;办好已有的乡(镇、街)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成人教育中心校),充分发挥其网络骨干作用。没有举办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的乡镇,要依托当地初中学校、中心小学开展新型农民培养培训工作;加强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或农民教育培训点建设,使其发挥好网络基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