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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打击乐组合李飙等到山东烟台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德国打击乐组合李飙等到山东烟台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900号)
山东省文化厅:
你厅鲁文外[2009]49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山东省演出公司与北京保利紫禁大剧院管理有限公司共同邀请德国打击乐组合李飙等一行6人,于2009年10月5日到山东烟台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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