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公告
(第13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建设部令第167号)规定,经审核,林东利等20名申报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林东利等20名一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
林东利等20名一级注册建筑师
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北京市(4人)
林东利 沙川 刘洋洋 王旭
天津市(1人)
李丽
河北省(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