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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条件审核规范》的通知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若无工商注册号,该栏请填写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3、请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复选框“□”中划“√”。
  4、快递业务员数是指,在快递企业中从事快件收寄、分拣、封发、派送等工作的人员数量。
  5、持证快递人员数是指,持有初级快递业务员或以上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数量。
  6、快件(邮件)处理场所一栏中,带有*号的一项,及信息网络一栏中,带有*号的三项,申请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经营快递业务的,可不填写。
  7、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一栏中,带有**号的四项,开办代收货款业务的填写。

  企业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和身份证复印件

  验资报告

  经营快递业务的分公司(营业部)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子公司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经营快递业务的加盟企业名录

序号

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机构地址

工商执照号码

       
       


  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以上各表可以下拉;如企业没有上述情况,则无需填写。

  处理场所(中心)名录

序号

名称

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

地址

场地面积

租用/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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