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98号)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申请豁免要约收购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请示》(陕油字〔2008〕18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156,599,545股人民币普通股,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156,599,545股人民币普通股,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43.6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