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华联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437号)
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关于认购华联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豁免要约收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244,650,501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293,859,343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59.5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