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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代理发行2009年湖南省、福建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

  (一)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缴款信息。

  户  名:待报解省级预算收入-省库户

  收 款 人:待报解省级预算收入-省库户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湖南省分库

  账  号:27515001

  汇入行行号:011551000003

  附  言:XX公司2009年湖南省政府债券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二)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缴款信息。

  户  名:福建省财政厅

  收 款 人:福建省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福建省分库

  账  号:27511

  汇入行行号:011391000003

  附  言:XX公司2009年福建省政府债券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三)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缴款信息。

  户  名:宁夏财政厅

  收 款 人:宁夏财政厅

  开户银行:国家金库宁夏区分库

  账  号:271001

  汇入行行号:011871000009

  附  言:XX公司200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

  发行款(或逾期违约金)

  五、债权确认

  各地财政厅在确认发行款入库后,通过财政部(国库司)通知国债登记公司确认总发行额度、银行间市场分销认购人和承销机构自营额度的相应债权,国债登记公司应当同时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公司确认交易所市场分销认购人和承销机构自营额度的相应债权。

  六、其他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企业和个人取得的2009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特案免征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次发行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的通知》(财库[2009]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代理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招投标和考核规则〉的通知》(财库[2009]21号)规定执行。

  附件:2009-2011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甲类成员名单

  序号 代码 机构名称 
  甲类成员: 
  1  100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1002 中国农业银行 
  3  100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100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  100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1006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1011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  1017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  2000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0  2003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  2041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2  204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  2072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4  2078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  4001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16  500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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