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办公室关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相关问题的复函
(农质安函【2009】51号)
云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你中心《关于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审核工作相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关于产地认定整体推进与一体化推进的主体问题。在已开展产地认定整体推进的地区,按一体化推进要求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主体,可以共享产地认定整体推进的结果和材料。省级工作机构审查此类申报材料时,请在《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报告》初审意见栏注明相应产地已通过产地认定,同时注明产地位于产地认定整体推进范围。
二、关于内检员培训问题。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作为2009年全国无公害农产品工作重点,部中心在坚持统一管理、统一课程、统一证书的基础上,统一授权由本地区、本行业的无公害农产品省级工作机构具体组织和承办。培训前由省级工作机构将培训计划报部中心备案认可,培训合格人员名单报部中心审核、颁证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