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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

  (六)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双向规范信访行为。要坚持一手抓解决问题、源头治理、防范和化解矛盾,一手抓规范行为、法制教育、切实维护卫生信访秩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主动站到化解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线,积极营造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维稳与信访工作格局,通过体制、机制的功效,切实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和《卫生信访工作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办理信访事项,不断健全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接谈、受理、交 (转)办、解决、回复群众信访事项的工作规则,把是否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作为信访事项办理质量的主要标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参照《信访条例》和《卫生信访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和公示投诉受理和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要通过教育、劝导和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等方式,不断规范信访人的行为和信访秩序,建立和完善非正常上访和涉访违法行为现场处置、劝返接回、地方处理的三线联动机制,对扰乱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涉访违法行为,在对当事人严肃批评教育的同时,要及时主动向当地政府、公安、综合治理、司法等部门报告(通报)情况,做好沟通协调,配合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
  三、不断拓宽信访渠道,落实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机关干部下访
  (七)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落实办信接访和处理投诉的机构、人员、场所和时间。积极推动“网上信访”,以拓宽信访渠道、方便信访群众为目标,统筹规划和加快推进卫生信访信息系统建设。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实行主要业务部门群众来访接待制度。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信访接待日制度。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要不断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接待人民群众来访制度,建立广泛征集人民群众意见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信访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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