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全州文化摄制组来华拍摄有关文物的复函
国家文物局关于韩国全州文化摄制组来华拍摄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09〕9号)
韩国全州文化广播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因缘》摄制组来华拍摄相关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09年3月拍摄江苏南京朱之藩故居有关镜头和南京博物院、南京市博物馆相关馆藏文物。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及使用、收藏管理单位商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