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农业部办公厅厅关于做好2009年疯牛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厅关于做好2009年疯牛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农办医[2009]11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国牛海绵状脑病(疯牛病)监测工作,防堵疯牛病传入境内,保障牛肉产品安全,现就疯牛病监测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严格按照《牛海绵状脑病监测方案(第二版)》的有关规定和我国疯牛病监测任务目标,组织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采集病料。各地应根据本辖区内牛的饲养规模,兼顾采样数量和监测分数,重点采集4-7岁有神经症状临床疑似病牛、紧急屠宰牛、死牛的脑样品,确保完成年度的监测分数值。不同牛群对应的监测分数值及各地应完成的监测分数值和采样数量详见附件一。

  二、采样过程中要认真填写采样单,对临床疑似病牛进行拍照或摄像,建立详细的采样档案。所有档案、图片和录像等材料连同采集到的样品一起送至国家牛海绵状脑病检测实验室。采样单见附件二.

  三、各地可根据采样的具体情况,将收集好的样品先冷冻保存或甲醛固定保存,由专人负责管理和送样。至少每三个月送样一次。

  四、各地于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本年度采样监测工作。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大学于11月30日前将2009年疯牛病监测工作总结报我部兽医局。

  各地要高度重视疯牛病监测工作,认真完成采样送样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中国农业大学开展疯牛病的相关调查工作。

  联系方式:

  一、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牛海绵状脑病参考实验室

  地 址: 山东省青岛市南京路369号   邮编:266032

  联系人:刘雨田 孙成友  吴延功  王志亮

  电 话: 0532-87839922,87839188,87839158 13455201316(刘雨田)

  传 真:0532-87839922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中国农业大学牛海绵状脑病检测实验室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  邮编:100094

  联系人:赵德明

  电 话:010-62732980   传真:010-62732975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