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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作进度:2月,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项目工作会暨技术培训班。3~4月,下达项目计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签订项目合同,开展项目示范点建设;印发《农机用户购机指南》4万册,部署水稻跨区机收的组织、服务、协调工作。5~10月,分区域举办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培训班;组织专家组及各地技术人员巡回指导服务;项目县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工作,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11月,进行项目检查、验收、总结工作。在水稻生产季节,定期向社会发布水稻机插、机收作业市场信息和工作进度、动态,引导机具有序流动。

  责任分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恒新。

  五、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实事内容:在我国适宜地区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计划投资3000万元,在全国23个省(区、市)建立134个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县,新增实施面积1000万亩。组织实施保护性耕作的宣传,提高农民对保护性耕作的认识。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培训50万人次,增强农民实施保护性耕作的技术水平。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指导,解决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中的实际问题。编印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图册,指导农民学习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对农民购置保护性耕作机具和实施作业进行优先优惠补贴,增强实施保护性耕作的积极性。

  实施方式: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确定示范县,指导审核各地实施方案。相关省农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示范县召开多种形式的演示会、举办不同类型的培训班培训农民和农机手。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开展保护性耕作技术宣传。各示范县建立对比试验田,组织农民观摩,引导农民自主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农业部和各地保护性耕作专家组根据农时开展技术指导。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制作技术指导和宣传图册向农民免费发放。将保护性耕作机具优先纳入购机补贴,提高农民应用技术的能力。

  工作进度:1~3月,下达项目实施计划,明确示范县,4~10月,开展技术指导与宣传培训,做好指导、示范和作业服务,组织开展项目实施工作;11~12月,组织开展项目检查和总结验收。

  责任分工:农业机械化管理司负责。负责人宗锦耀,责任人刘宪。

  六、开展农产品加工重大技术推广和对接活动

  实事内容:针对我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技术问题,筛选成熟的技术、工艺和生产设备,在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推广,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节能降耗、减少污染,提高原料综合利用率和产品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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