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机、畜牧、兽医、农垦、乡镇企业、渔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农业部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已经2009年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农业部2009年为农民办实事工作方案
一、培养新型农民
实事内容:一是在全国1000个以上县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建立“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科技示范户”的培训工作机制,开展农业科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二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以粮食主产区、劳动力主要输出地区、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为重点,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培训;加大对返乡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抓好对返乡农民工的订单培训和定向转移与转岗培训,切实做好返乡农民工再就业的服务工作。培训后转移就业率不低于80%。共计培训农民500万人。
实施方式: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以科技示范户能力建设为核心,结合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跟踪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对示范户开展“手把手、面对面”的技术培训、指导和服务。项目资金通过转移支付方式拨付,各县培训资金实行报账制管理。各级农业部门建立项目公示平台,跟踪培训工作实施情况。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按照“公开招标培训机构,财政资金直补农民,培训保证农民就业”的要求实施。全国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并下达各省示范性培训任务,项目实施省、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当地培训工作。
工作进度: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1~2月,编制全年计划,预分解培训任务,3月,与财政部联合下发有关文件,组织项目申报,全面部署培训工作,4~12月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1~2月,确定各省和示范村培训任务,3月,下发实施阳光工程通知,组织项目申报,4~12月,各地开展培训;12月底,完成全年任务。
责任分工:科技教育司、财务司负责。负责人白金明、王正谱,责任人刘艳、冀名峰。
二、为产粮大县农技推广部门配备农业科技入户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