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09年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
(残联[200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联,黑龙江农垦总局残联: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116号)的精神,各地陆续开展了残疾人专项就业援助日、就业援助周,万名残疾人就业工程等年度系列活动,有效促进了残疾人就业的稳定与增长。为进一步推动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全面稳定残疾人就业形势,中国残联决定于年内广泛开展残疾人专项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并通过相关活动促进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为此,特制定了《2009年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请你们按照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 2009年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2009年残疾人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实施方案
2009年是残疾人就业工作特殊重要的一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对我国扩大就业的影响,进一步稳定残疾人就业形势,根据《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精神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人社部〔2008〕116号)要求,按照中国残联党组、理事会的部署和安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就业条例》和《
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切实把促进残疾人实现就业摆在残疾人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深入推进残疾人就业服务、确保残疾人就业形势基本稳定。使残疾人就业援助工作既融入国家就业服务工作大局,又保持鲜明特色,使更多的残疾人通过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受益,并通过活动促进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长效机制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