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二、考核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部分评价报告编写不够规范。抽查发现,由于对安全评价技术标准理解不透,引用不一,致使一些评价报告对被评价单位的危险源、重点防范部位的潜在危险因素的防范措施描述不够周密准确、项目风险分析针对性不强、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原则未明确、评价结论不够严谨、安全对策措施建议没有列出依据的标准规范等。

  二是一些评价机构评价过程控制执行不到位。一些单位所评价项目实施的风险分析不全面,部分机构内部业务培训未制订计划、培训无记录,过程控制文件修订不及时,三级审核制度无流程记录,报告修改痕迹未保存,项目计划任务分工不明确等。

  三是部分评价机构的档案管理有待完善。部分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过程中,未保存相关类比资料,尤其是现场调研影像资料缺乏,材料收集不齐全,评价档案管理和归档存在不规范的现象。有的评价机构资料室面积太小,无法全面完整保存相关资料。

  四是个别地区实施地方保护主义。个别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在依法行政、依法监管认识上存在偏差,实行地方保护政策,对外来评价机构采取备案、登记甚至刁难等手段,擅自设立法律法规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限制外地甲级评价机构到本地区开展业务;有的甚至明确表态不欢迎外来评价机构,采用行政手段实行地区封锁、干预市场竞争机制的形成等不正当手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和意见

  (一)加强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加大安全评价标准化建设的力度,推进安全评价技术标准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提高资质准入门槛,细化专业技术人员和装备的要求,强化评价机构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违法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形成威慑力。进一步加强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评价机构资质管理工作的作用。

  (二)严格规范行政审批,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形成综合监管机制。严格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评价机构的资质审批,明确责任、严格把关、层层监督。进一步发挥各相关业务部门作用,共同加强对安全评价工作综合监管,形成综合监督管理机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