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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交通运输行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
(厅体法字[2009]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部属各单位,部内各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今年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交通运输行业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应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积极响应,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纪念庆祝活动。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部决定在今年4-12月开展交通运输行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60年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为主题,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的时代旋律,激励交通运输行业广大职工和从业人员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交通运输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努力。

  二、宣传主题

  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所在地党委政府确定的庆祝活动主题,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交通运输事业60年来的奋斗历程、巨大成就和成功经验,采用大量的实例对比验证,鲜活、生动地展示公路、水路、民航、邮政事业的巨大发展和变化,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为经济社会发展,为改善老百姓平安出行和生活文明条件所做巨大贡献,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作用和积极贡献,让社会更加了解交通运输、支持交通运输,为交通运输事业实现快速发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三、总体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和宣传策划。为确保交通运输行业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的良好效果,形成一个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宣传格局,各单位、各部门、各系统要把宣传工作与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高度重视,加强组织,统筹协调,精心实施。要注重群众参与,本着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宣传形式多样、实效明显的原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宣传和庆祝活动方案,深入开展宣传庆祝活动,在本地区形成有明显影响的交通运输宣传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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