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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船舶检验局关于给予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乌海检验处等18个机构认可和使用对外名称的批复


  以上检验机构使用对外名称后,原机构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请将对外名称报当地编委备案。凡未纳入公务员管理的单位应积极争取将渔业船舶检验队伍纳入公务员管理。

  附件:1.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陈巴尔虎检验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新巴尔虎左检验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新巴尔虎右检验站”渔业船舶检验业务印章和检验签证章印模(略)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1:
  主管机关核定检验业务范围

  一、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乌海检验处

  机构名称: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乌海检验处

  机构代码:150300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县级渔业船舶检验机构检验业务的指导、协调及监督管理;

  2、组织辖区内验船师业务培训;

  3、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上且主机功率44.1kW以下内河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4、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下内河机动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5、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上内河非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6、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下内河非机动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7、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设计单位和修造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9、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陈巴尔虎检验站

  机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渔业船舶检验局陈巴尔虎检验站

  机构代码:1507250

  检验业务范围:

  1、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上内河非机动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2、负责辖区内船长12m以下内河非机动小型渔业船舶的监督检验和发证工作;

  3、执行辖区内渔业船舶修造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内检验工作统计及汇总上报;

  5、承担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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