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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省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签订比例:指已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的份数占地市级政府(国土部门)的个数之比。
  2.是否分解保护指标:指省级人民政府是否将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有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到下一级人民政府。
  3.是否进行考核:指省级人民政府是否根据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开展了对下一级人民政府2008年度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的考核工作。
  4.是否兑现奖惩:指省级人民政府是否根据目标责任书的内容或者出台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目标履行情况兑现了奖惩。

  表5
  2008年度耕地基本情况汇总表

  填表单位:                                               单位:万亩

2008年末耕地

面积

耕地利用情况

耕地质量情况

水田

面积

水浇地

面积

旱地

面积

高产田

面积

中产田

面积

可改造中产田面积

低产田

面积

可改造低

产田面积

1

2

3

4

5

6

7

8

9

表内关系:1= 2+3+4;1=5+6+8


  审核人: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确定不同区域高产田、中产田、低产田参照以下指标,单位为公斤/亩。

类型区

参照粮食作物

高产田

中产田

低产田

涉及省份

东北平原区

玉米或水稻

>600

400-600

<400

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

华北平原区

玉米和小麦

>800

500-800

<500

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江苏、安徽

北方山地丘陵区

玉米和小麦

>600

300-600

<300

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河南、北京、天津

黄土高原区

玉米和小麦

>500

300-500

<300

陕西、甘肃、宁夏、内蒙古、青海、山西

内陆区

玉米或小麦

>600

300-600

<300

甘肃、宁夏、内蒙古、新疆、青海、西藏

南方稻田区

水稻和小麦

>850

550-850

<550

湖北、湖南、江苏、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海南、福建、浙江、安徽、上海

南方山地丘陵区

玉米和小麦

>800

500-800

<500

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云南、贵州、重庆、四川、海南、福建、浙江、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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