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随着新建炼油厂的投产和老炼油厂扩产能力的提升,国内液化气水运量会有一定程度的增加,但新增的总量将非常有限。一部分生产的液化气将可能用于化工产品的深加工原料和用于替代生产燃料,即使剩余部分出厂的液化气,绝大部分也将被陆路运输工具输送到炼油厂销售可覆盖区域内的各气库或终端销售网点。因此,这些新建或扩建炼油厂的液化气下海销售量将只剩很小一部分通过船运,航运企业不能对新建或扩建炼油厂液化气下海销售货源期望过高。此外,占液化气船运量一定比重的丁二烯等化工产品,将随着生产企业深加工配套工程的逐步投产,船运量还将继续下降,预计2010年前后将减至10万吨左右,只需2-3条液化气船承运。
尤其是随着我国液化气主要消费市场的华南地区新建或扩建炼油厂的陆续建成投产,本地区主要依赖外来液化气的状况将发生改变,并直接减少该地区对外来液化气的需求量,尤其是对北方气南输产生重要影响,甚至导致沿海液化气货源流向的重大变化。
3、2009-2010年液化气水运量预测
据乐观预测,在2009-2010年间国内液化气水运量可能将达到约400-420万吨左右,其中:预计长江内河运量25万吨左右,在2008年基础上略有恢复,但仍处于低位;预计沿海海运量375-395万吨左右,比2008年318万吨增加约57-77万吨左右,增长幅度约在18%-24%之间,年均增长约为9%-12%。预测增长的主要地区为:华北地区下海量增加约20-25万吨,总量达到37-42万吨;华东地区增加10-15万吨左右,总量达到90-95万吨;华南地区增加27-37万吨左右,总量达到128-138万吨。北方地区将维持现有下海量120万吨左右,可能会略有增长。
三、国内液化气船舶运力的供需状况分析
1、2008年液化气船舶运力供需现状
到2008年底,国内液化气船舶运力约为10万载重吨,按2007年液化气船舶月平均5个航次计算,年运输总能力已达到510万吨(10万载重吨×85%营运率×12月×5航次/月均=510万吨),其中:长江液化气船舶年运输能力约为50万吨(1万载重吨×85%营运率×12月×5航次/月均≈50万吨),占国内总运输能力的10%不到,超过长江现有水运量约22万吨的1倍多,而且长江液化气船龄均在10年左右,在正常情况下,20年内没有运力自然报废而减少。因此,随着长江货源的逐年减少,现有运力将在很长时间内处于严重过剩状态。
沿海液化气船舶年运输能力约460万吨(9万载重吨×85%营运率×12月×5航次/月均≈460万吨),占国内总运输能力的90%以上,超过沿海现有水运量318万吨的45%。特别是金融危机爆发后,进口气价格大幅下挫,冲击了国产气的市场,致使沿海炼油厂纷纷减产,液化气货源严重不足,下海量锐减,船舶停航或待港现象增加,导致海上船舶航行率平均下降近20%以上,月均航次由5次下降到4次左右,随着今后两年液化气新增船舶的不断增加,船效还会进一步下降。即使按照目前的平均航次计算,现有液化气船舶的年运输总能力也达到约410万吨,海上运输能力达到约368万吨,比2008年液化气海运量约318万吨仍然还富余近50万吨的运输能力,与今后两年的海运量预期基本持平(不含后两年内将出厂投入营运的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