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商务行政执法行为
(十五)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健全立案、调查、听证、做出处罚决定、行政复议等制度,规范取证、鉴定、检测、查封、扣押等办案程序,做到流程清楚、规定具体、期限明确。
(十六)统一执法文书。逐步统一《立案审批表》,《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抽样取证凭证》、《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查封(扣押)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结案报告》等行政执法文书的格式,规范填制方式。
(十七)建立案件统计管理制度。建立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做到一案一卷,文书齐全,手续完备:建立案件统计和重大处罚备案制度,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量化分析、目标考核和监督管理。
(十八)严格执行罚没款和执法经费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要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以教育、引导、规范行为作为执法目的,防止以罚代刑,为罚款面执法;要加强执法罚没款管理,防止瞒报截留、坐支挪用罚没款的现象。
(十九)健全监督与制约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将执法职责和权限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执法人员,实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执法人员的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自我纠错能力。
六、扎实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尽快明确主管处(室),统一部署全省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并指导、推动、协调落实;市、县商务主管部门也要明确主管处(室)、科(股),归口管理本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紧落实商务执法机构人员、编制、经费和执法装备。
(二十一)加强指导和支持。商务部将组织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对试点地方提供必要的支持。制定规范执法的相关制度,规范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文书。加强培训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商务部。
商务部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