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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七)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要根据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优化执法人员结构,充实熟悉法律、管理和商务等方面知识的人才:加强执法人员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及相关知识的培训,提高执法能力: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思想作风建设,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三、全面履行商务行政执法职责

  (八)切实履行执法职责.要认真梳理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等赋予商务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逐项分解,明确职责,切实履行,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九)积极推进综合执法。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制定政策、审批许可等行业管理职能与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职能相对分开的原则,逐步将分散的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交由综合性的行政执法队伍统一承担。综合行政执法可以从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等领域开始,逐步拓展到其他领域。

  四、加大商务行政执法力度

  (十)加强日常监管。要开展巡查、抽查,临检、暗访等执法检查活动,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和死角,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及时查处检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扩散蔓延。

  (十一)适时开展专项整治。要针对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等领域市场秩序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集中力量,迅速有效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建立执法协作机制。按照法律法规关于执法职责划分的规定,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质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建立跨部门的信息通报、联合调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交司法部门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对于当事人拒不执行行政处罚的,要及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十三)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建立以“12312”等热线电话、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共同发挥作用的举报投诉服务体系。将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12312”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在各省会城市和地市级城市逐渐开通“12312”热线电话,统一受理本辖区内有关商务领域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举报投诉,提供咨询服务,形成商务系统的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十四)加强知法、守法的宣传教育。要采取多种形式多途径宣传商务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习商务法律知识,树立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曝光典型案件,威慑违法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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