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印发《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核岛基础
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的函
(国核安函〔2008〕110号)
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组织检查组于2008年12月4-5日对你公司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现将检查报告印发你公司,请采取有效措施,落实检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核安全管理要求,确保机组的建造质量。
附件: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
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
现场准备情况核安全检查报告
检查单位名称:国家核安全局
受检单位名称:秦山核电有限公司
检 查日期:2008年12月4-5日
一、检查依据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二)《
核电厂厂址选择安全规定》
(三)《
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
二、检查内容
(一)核岛地基前期施工遗留问题处理情况;
(二)核岛施工组织、施工计划等情况;
(三)建造施工准备情况,包括现场施工场地、料厂、实验室、
搅拌站等。
三、检查活动
国家核安全局组织检查组对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核岛基础浇注第一罐混凝土前现场准备情况进行了核安全检查。检查组成员来自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上海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环境保护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和苏州核安全中心(人员名单见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