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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等关于举办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的通知
十、
本方案解释权属中国残联。
附件2:
第七届全国残疾人艺术汇演报名总表
推荐单位:
编号
节目名称
参演
类别
表演者
人数
创作或改编
节目
时长
备注
推荐
单位
联系人
单 位
盖 章
电话
传真
邮编
地址
负责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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