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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宏观调控情况的报告

  总体来看,经济增长、通货膨胀以及宏观政策是相互影响的。我们工作的重点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保持币值稳定。

  四、关于下一步金融宏观

  调控工作当前全球经济金融调整是长期积累的失衡矛盾最终释放的必然结果,对我国经济的影响不可低估。但应该看到,我国总体经济形势是好的。而且我国金融机构实力普遍增强,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市场流动性充足,金融体系是稳健和安全的。政府财力明显增强,调控经济的空间较大。农村改革深化也将为经济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尤为重要的是,我国仍处于城市化和产业结构升级过程中,有广阔的国内市场、比较充裕的资金和素质不断提高的劳动力优势,国民经济发展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能够有效抵御外部冲击。

  下一阶段,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灵活审慎的宏观经济政策。既要从根本上稳定物价预期,也要根据形势变化及时适度调整政策操作,努力维护币值稳定和金融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拟定保证金融稳健运行的各项应对预案。加强对国际金融形势演变的监测,重视与其他主要央行的沟通。加强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制定完善应对各种紧急情况的预案,努力避免和减少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的影响。完善我国金融监管体系,维护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稳定运行。

  二是继续改进流动性管理,保证市场流动性充分供应。结合国际收支变化情况,灵活运用公开市场操作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政策工具,将银行体系流动性保持在合理水平,引导货币信贷合理投放。

  三是深化金融改革,改进金融服务。继续推进金融机构改革,特别是在农村金融领域改革方面要有所突破。推动金融市场发展。加强窗口指导和信贷政策指引,优化信贷结构。引导金融机构根据实体经济的有效需求调整信贷投放的节奏和力度。在商业可持续的原则下加大对“三农”、就业、服务业、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节能环保等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加强对信贷投向的监测指导,确保贷款投向符合信贷政策要求。

  四是结合地震灾后重建进展情况,制定金融支持政策。继续引导金融机构在坚持商业化运作和风险可控原则下,积极满足灾区信贷资金需求。指导金融机构做好农村居民住房重建信贷服务工作。继续通过支农再贷款增强灾区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加大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票据兑付的政策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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