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文明办〔2008〕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明办、民政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
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持续健康发展,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决定,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在全国城乡基层广泛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一、活动主题
在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这个根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题,以扶老助残、社会治安、文化服务、环境卫生为重点,组织社区居民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使更多的人成为志愿者,使更多的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社会文明程度和居民生活质量,努力营造欢乐喜庆、文明祥和、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项目
(一)大力开展扶老助残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居民采取结对帮扶等方式,为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提供家政维修、生活救助、情感陪护、慈善捐赠等服务,义务参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维护。组织老年人开展互帮互助志愿服务活动,由身体健康的低龄老人帮助和照顾行动不便的高龄老人,使他们守望相助、共度佳节。组织志愿者到敬老院、福利院、光荣院,开展慰问、拜年、联欢等活动。组织社区内有法律、教育、医务等专业知识的志愿者,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精神关怀、心理疏导等服务,使他们心情舒畅、快乐过节。
(二)大力开展平安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居民义务参加社区治安巡查、禁赌禁毒和防范违法犯罪行为等工作,完善群防群治网络,维护社会稳定。组织社区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居民开展防灾避险、疏散安置、急救技能等应急处置知识的普及宣传,帮助居民提高公共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志愿者宣传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普及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劝导不文明燃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