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违规记录
违规时间
| 违 规 事 实
| 处罚机关
| 处 理 结 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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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明的问题:
(印刷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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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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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此确认,本表所填内容全部属实。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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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或委托的地市级、县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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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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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说 明
一、基本事项
(一)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大十六开纸,并由原发证单位盖章确认。
(二)表中的所有项目由企业如实填写,没有的项目填写“无”。
(三)填写时限用钢笔、毛笔或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四)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相应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留存。
(五)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填不下时,可另附纸填写。
(六)表中有“□”部分应用“√”标识,每栏只允许选择一项。
(七)日期、时间按年月填写,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
(八)有关指标的统计区间为本年度的1月1日至本年度的12月31日。
(九)填写报表时请严格按照表内所规定的单位填写,有小数位的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二、填报项目
(一)企业名称
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之一“名称”填写,不要使用简称。
(二)住所
按照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上的登记事项之一“住所”填写,须填写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县(市、旗)和街道名称、门牌号。
(三)经营场所
指企业法人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场所,须填写企业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县(市、旗)和街道名称、门牌号。
(四)资产总额、负债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