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典型县小型农田水利情况调查的通知

  备注: 1、大型灌区按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灌区进行填报,并且应在国家纳入规划的434个大型灌区名单中。
  2、井灌区按纯井灌区进行填报,井渠结合灌区列入各类渠灌区面积中,不在井灌区中重复填报。

  表4.                  省   县小型农田水利投入情况调查表

年度

总投入

各种渠道投入

备注

合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小型农田水利投入

国土资源

农业综合开发

现代农业项目

其它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小计

中央

省级

地县

群众投劳折资

 

2006

 

 

 

 

 

 

 

 

 

 

 

 

 

 

 

 

 

 

 

 

 

 

 

 

 

 

 

 

 

 

 

2007

 

 

 

 

 

 

 

 

 

 

 

 

 

 

 

 

 

 

 

 

 

 

 

 

 

 

 

 

 

 

 

2008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