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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同意注销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同意注销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的批复
(卫医政函〔2008〕504号)
河北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注销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的请示》(冀卫呈〔2008〕5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终止河北省石家庄市交通医院与美国麦格集团国际公司合作设立的“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项目。
二、
该项目终止后,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应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三、
《
卫生部关于对合作举办“石家庄麦格眼病医疗中心”的批复
》(卫医发(1994)第33号)中的其他批复内容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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