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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工作要点》的函

  (四)扎实开展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大力推广农机化装备和技术。

  11.积极推动农机化示范区建设。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指导,不断总结示范区建设经验,加快先进适用技术和机具集成应用,探索农机化技术推广新机制。积极整合现有资金项目,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产业发展处负责)

  12.积极推动农机科研创新。加快研发适合丘陵山区使用的轻便农业机械和适合大面积作业的大型农业机械,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健康养殖、精深加工、储运保鲜等环节取得新进展。做好“现代化农业与机械化耕作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总结验收。研究制定促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的意见,起草“十二五”农业机械化科技发展规划。(科技教育处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13.积极推动农机化先进适用技术推广。推进基层农机推广体系的建设与改革,创新服务体制和机制,增强服务能力。扩大农机科技入户的规模和范围。加强对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的技术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强保护性耕作技术的创新研究、技术培训和工作督导,推动实施《保护性耕作工程建设规划》。做好秸秆机械化还田与捡拾打捆、高效植保和机械化旱作节水等技术的推广应用。做好农业机械推广目录的年度调整工作。积极开展农机化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先进农机装备和技术,促进国内农机企业开拓国外市场。(科技教育处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14.积极推动设施农业发展。进一步落实农业部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以设施园艺和设施养殖为重点,制定“十二五”设施农业发展规划。加大设施农业科技创新力度,积极争取设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促进先进设施农业装备技术的普及应用。(科技教育处负责,有关单位配合)

  (五)不断强化农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推进“平安农机”建设。

  15.继续加强农机质量监督管理。制定发布《农业机械化标准体系规划》,加快农业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制修订步伐,组织开展重要农机化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重点机具及零配件质量调查,组织编制农机质量安全年度报告。积极推进农机产品质量投诉体系建设,完善农机投诉工作制度。(监督管理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16. 继续加强农机鉴定体系建设。积极推进鉴定机构部级鉴定能力认定工作,制定发布部级推广鉴定项目实施细则,规范鉴定程序。积极开展畜牧业、加工业、设施农业装备和机械的推广鉴定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机鉴定机构的工作规范化水平。(科技教育处负责,农机鉴定总站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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