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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招标发行2009年第一期金融债券的函


  (三)本期债券不设基本承销额。

  (四)追加发行采用数量招标方式,票面利率为首场中标利率;首场中标量大于5亿元(含5亿元)的成员最高认购投标量为20亿元,首场中标量小于5亿元大于1亿元(含1亿元)的成员最高认购投标量为10亿元,首场中标量小于1亿元的成员最高认购投标量为2亿元,每家承销商的认购投标量必须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二、招标书的要素

  包括债券品种、数量、基本投标单位、利率及相应投标限额、债券期限、划款日等要素。

  三、招投标系统

  本次债券招投标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无场化进行。我行在北京统一发标,各承销商在系统规定的各自用户终端投标。

  四、应急措施

  如在我行债券招投标过程中,发生由于技术性或其它不可抗力产生的招投标系统故障,承销商应填制《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债券发行招标价位表暨应急投标书》,加盖预留在发行系统的印鉴并填写密押后,在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传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联系电话:010-88086350,传真电话: 010-88086362、88086297。

  五、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于2009年1月9日上午10:00发标,10:00至11:00进行首场投标;首场投标结束后,如确定进行追加发行,中标承销商即可追加投标,追加投标时间半小时,即11:00-11:30;随后,11:30-12:00进行中标处理,公布中标结果。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根据我行确认的中标书,为承销商办理我行债券的登记手续。

  我行在发行后第二个工作日前发布发行情况公告,1月9日至1月16日为分销期,承销商组织分销。中央结算公司为承销商和其他认购人办理分销过户手续。

  2009年1月16日承销商将承销款划至我行指定的开户行账户。收款人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收款人账号:102000197;汇入行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营运中心;支付系统行号:203100000019。

  2009年1月19日前我行向中央结算公司提供本期债券的资金到账确认书。如承销商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和与我行签订的“承销主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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