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深化“巾帼建功”活动。通过行之有效的方式引领各行各业妇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帮助下岗失业妇女、零就业家庭和女大学生创业就业。
3、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大力推进和谐家庭等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选树各类道德楷模和妇女先进典型,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学习宣传。
4、推进“维权行动计划”。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宣传《
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维护妇女权益。
5、深入开展“双合格”活动。促进家庭教育指导队伍和服务平台建设,发展城乡家长学校,积极开展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行动。
6、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围绕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相关管理和服务职能,更好地为妇女儿童服务。
五、妇联干部待遇落实,妇联基层组织真正成为培养和输送女干部的重要基地
1、县(市、区)妇联主席连任不超过两届。
2、县(市、区)女党员比例逐年提高。
3、县(市、区)人大女代表比例占县(市、区)人大代表总数的22%以上。
4、所属乡(镇、街道)、村(社区)妇联机构健全,配备专(兼)职干部。
5、所属乡(镇、街道)、社区妇联主席享受同级党政领导副职的政治、生活待遇。
6、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做好乡(镇、街道)妇联主席交流、轮岗、培养选拔工作。
7、每年对乡(镇、街道)妇联干部集中培训。
8、村妇代会主任、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比例达到100%。
9、村妇代会主任有文化、有本领,具有开拓精神,带领妇女增收致富成效显著。
附件2
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
示范县(市、区)申报审批登记表
报送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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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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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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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 过 何
种 奖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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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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