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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格式指引》的通知[失效]

  董事×××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特别风险提示(如适用)
  本次债务重组存在较大重组风险,或重组完成后对上市公司产生较大风险的,应当以“特别提示”的形式逐项披露重组风险和重组完成后可能给上市公司带来的风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涉及资产的估值风险、权属风险、重组债务审批风险、政策风险等。
  一、债务重组概述
  1.简要介绍债务重组的基本情况,包括债务重组各方当事人名称、债务重组事项、涉及债务和资产概况及相关金额、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日期等。
  2.简要说明董事会审议债务重组议案的表决情况及独立董事的意见;债务重组生效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程序(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是否需征得债权人同意、是否需征得其他第三方同意等)以及公司履行程序的情况。
  3.如债务重组实施所必须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或交易尚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如作为债务重组涉及标的资产产权权属瑕疵等),应作出详细说明。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1.债务重组对方的姓名或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税务登记证号码、主营业务、主要股东,该交易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还应当披露其实际控制人。
  2.债务重组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果交易对方成立时间不足一年或是专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则应当披露交易对方的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方的财务资料。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三、债务重组方案
  1.重组涉及债务的情况,主要包括债权人姓名或名称、债权债务金额、期限、发生日期、发生原因等。
  2.债务重组方案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债务重组的具体方式(如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偿债、减免债务、停息或减息、改变债务条件等)、条款和相关金额。
  3.涉及债务豁免或转移债务的,还应当说明已经取得债权人的书面认可,以及是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审批等。
  4.债务重组存以资抵债等涉及资产标的的,上市公司还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指引》披露相关标的资产的情况。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务重组金额、支付方式(如现金、股权、资产置换等)、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协议的生效条件、生效时间以及有效期限等;交易协议有任何形式的附加或保留条款,应当予以特别说明。
  2.交易需经股东大会或有权部门批准的,还应当说明需履行的合法程序及其进展情况。
  3.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定价依据,成交价格与帐面值、评估值差异较大的,董事会应当说明原因,并披露独立董事意见。
  4.涉及款项支付的,应当披露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
  5.涉及相关标的资产的,其交易标的的交付状态、交付和过户时间;存在过渡期安排的,还应当对过渡期相关标的资产产生的损益归属作出明确说明。
  五、涉及债务重组的其他安排(如适用)
  主要介绍债务重组所涉及的人员安置、土地租赁,交易完成后可能产生关联交易或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等情况。
  六、债务重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详细披露本次债务重组的背景、目的或原因。
  2.本次债务重组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具体影响。
  3.债务重组涉及其他方为上市公司承担债务的,董事会应当结合债务承担方的主要财务数据和执行情况对债务承担方的承担能力作出判断和说明。
  七、中介机构意见结论(如适用)
  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中聘任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财务顾问)出具专业意见的,应明确披露中介机构对本次资产交易的专业意见结论。
  八、其他(如适用)
  交易所或公司董事会认为有助于说明交易实质的其他内容。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决议(如有)。
  4.债务重组意向书、协议或合同。
  5.涉及资产的财务报表(如有)。
  6.审计报告(如有)。
  7.评估报告(如有)。
  8.法律意见书(如有)。
  9.财务顾问报告(如有)。
  10.有权机构的批文(如有)。
  11.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要求的其它文件。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第13号 上市公司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或除董事×××、×××外的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董事×××因(具体和明确的理由)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的说明
  说明本次上市公司变更的是公司名称还是证券简称或两者都变更,如公司名称发生变化的,列明同意变更公司全称的股东大会届次,并说明全称变更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的情况。
  二、公司名称或证券简称变更原因说明
  说明本次变更的原因,如:公司发生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的行业发生变化或公司股票被交易所特别处理等等。
  三、其他事项说明
  说明经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证券简称自何日起发生变更,及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并说明公司证券代码不变。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第14号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格式指引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姓名)现就提名(姓名)为××××××股份有限公司第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股份有限公司(届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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