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评选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评选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卫办国际发〔2008〕179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1963年,我国向阿尔及利亚派出了第一支援外医疗队。2008年是我国派遣援外医疗队45周年。45年来,我国援外医疗队员以饱满的爱国热情、无私的奉献精神和精湛的医疗技术,克服困难开展援外医疗工作,为受援国人民的健康、我国与受援国人民的友谊和我国整体外交工作做出了杰出的贡献。为了弘扬他们的精神,宣传他们的事迹,进一步扩大援外医疗队的影响,我部决定评选 “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奖励名额

  (一)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从2002年7月初至2007年底,承担援外医疗工作的医疗队(组),以及参与承派医疗队(组)的卫生厅局、医疗机构或其他管理单位。

  (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上述期间参加援外医疗工作的医疗队队(组)长、队员、国内管理工作者和队员家属。

  (三)评选名额。先进集体30个,先进个人100名。正在国外工作的医疗队(组)和医疗队员到2007年底前需工作满1年。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

  1.援外医疗队(组)全体成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工作有力;遵守受援国法律;全队团结协作;各项规章制度健全,遵守外事纪律和财经纪律;业务上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完成援外医疗任务,成绩突出,受到国内外一致肯定和赞誉。

  2.作为派员和国内管理单位,积极承担派遣任务,重视援外医疗队工作;有专人分管,机构健全,人员精干;队员选审、外语培训以及后勤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积极协调解决医疗队队员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二)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和领会邓小平理论,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的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积极贯彻执行中央的对外方针政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