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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授予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授予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决定
(财库[2008]73号)


有关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的规定,经审核,现授予你公司等5家公司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请按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依法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

  附件: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

财 政 部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
  甲级政府采购代理资格名单

序号公司名称授予的资格
1湖北路港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2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3大连华彩工程咨询中心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4北京国泰建中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5贵州津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货物和服务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采购代理业务, 政府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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