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农渔发〔2008〕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10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
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3号,以下简称《通知》)。10月 17日,我部召开了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分析了形势,并对《通知》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为进一步推动《通知》的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近年来我国的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受诸多因素影响,渔业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台风等极端天气呈增多趋势,渔船与商船碰撞事故居高不下,涉外渔业事件时有发生。党和国家对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十分重视,
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知》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从我国国情出发,提出了新形势下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明确了措施和要求,将对进一步提升我国渔业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能力、促进平安渔业构建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各级渔业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确保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加强学习宣传,制订贯彻落实方案措施《通知》是科学发展观在渔业安全生产领域的集中体现,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也是渔业部门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各级渔业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通知》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密切结合,将落实《通知》精神、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成效作为检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标准,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通知》精神,增强全社会关心支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抓住《通知》下发的有利时机,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反映问题和困难,积极争取将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联系当地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订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要根据《通知》的要求,细化各年度的工作目标,细化明确的各项支持政策,着力解决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突破一些影响工作开展的瓶颈制约和体制机制障碍,争取落实一批重点的财政、基建和科研项目,实现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提高渔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