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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通知
(交质监发〔2008〕4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长江航务管理局:
  我国交通建设监理已经走过了20年不平凡的历程。20年来,工程监理制在交通建设中的全面推行,促进了交通建设项目管理体制的改革,保证了大批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了工程质量和投资综合效益,培养锻炼了大量建设管理人才,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当前交通建设监理制度的发展仍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存在差距,监理机制缺乏创新、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监理职责不能完全落实到位、监理企业发展后劲不足、监理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为适应新时期交通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加强行业自律,努力开创监理工作新局面,部决定用3年时间,在交通建设监理行业组织开展“监理企业树品牌、监理人员讲责任”行业新风建设活动(以下简称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进一步规范交通建设监理市场秩序、促进监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政策引导、制度规范、目标明确、措施得力、监管有效的原则,将开展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有关工作纳入今后几年的工作计划。
  二、活动目标
  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的主要目标是:通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积极推动和广大监理企业、监理人员和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初步形成一批依法经营、管理规范、业绩突出、信誉良好、综合实力强、具有一定特色的品牌监理企业;推进监理职业化进程,形成稳定的高素质的监理骨干队伍,严守职业道德,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监理法定地位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到位,监理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社会认知度得到普遍提高;监理企业得到良性发展,成为发挥工程技术人才价值的平台。
  三、活动内容和保障措施
  为保证监理行业新风建设活动目标的实现,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监理市场相关各方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深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监理法规规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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