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扶持资金使用计划。
4.《原创漫画创作者(团队)扶持申请表》(样本附后)。
5.漫画作品的出版物样品。
6.版权证明和出版发行机构出具的出版发行量证明。
7.申请者身份证或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复印件。
8.获奖证明复印件。
9.文化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六、扶持资金使用要求:
1.文化部与作品获得扶持的作者和获得扶持的创作者(团队)签订《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创作生产责任书》。
2.文化部对获得扶持的项目拨付前期资助经费。创作者(团队)须按《原创动漫扶持计划创作生产责任书》要求在预定时间内完成或传播指定作品,根据完成情况,文化部向其拨付余款。逾期未完成的,取消其受扶持资格,并收回所有扶持资金。文化部有权对获得扶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申报程序:
申报人通过户口所在地(单位注册地)或者工作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厅(局)向文化部申报(不得重复申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文化部设立“原创动漫扶持计划”评审委员会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申报材料接收单位:中国美术家协会动漫艺术委员会
联系人:吕康
联系电话:010-80410801 15901257939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裕民大街1号中央美术学院城市设计学院
邮编:101318
编号:
原创漫画作品扶持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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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名称 │ │
├───────┼────────────────────────────────────┤
│ 申请单位 │ │
│ (个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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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电话和手│ │
│ │ │ 机 │ │
├───────┼─────────────────────────┼────┼─────┤
│ 地址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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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版权 │ □自有版权 │企业工商登记号 │ │
│ (请划∨) │ □合法授权 │(或其它法人登记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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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姓名 │性别│学历 │职务│ 身份证号 │
│主要├─────────┼──┼─────────┼──┼───────────────┤
│创作│ │ │ │ │ │
│人员├─────────┼──┼─────────┼──┼───────────────┤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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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 │
│ 品 │ │
│ 简 │ │
│ 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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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 │
│得到│ │
│何种│ │
│奖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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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 │
│市场│ │
│效果│ │
├──┼─────────────────────────────────────────┤
│文化│(证明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对其思想性、艺术性、创新性评价不得少于200字) │
│行政│ │
│部门│ │
│推荐│ │
│意见│ (盖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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